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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、遇仙

    宁采臣捏着鼻子,是说不出的郁闷。(最稳定,,.)

    幸运吗?

    这倒是真的,没有原宁采臣,别说秀才了,就是童生,他也不一定考得过。

    自己这不学无术的幸运儿,偏偏挤走了一个真才实料的秀才,想想,还真是有些对不起他。

    不过这名次他是不会还的。这毕竟是原宁采臣拿命拼回来的,只为了他,为了宁母,他也不会还。不仅不会还,还要让它实至名归。

    学官说:“在跨马游街之后,他可能会在儒士宴上发难。你要准备一二。不过以你《正气歌》的水准,想来也难不倒你。”

    读书人之间,秀才聚宴称儒士宴,进士为鸿儒宴,宗师大佬则称鸿卢。

    “是,学生告退了。”

    学官端茶送客。

    出了府衙,王复说:“宁兄不如到我家温书,我家藏书丰盛,到时必然给他好看。”

    王复这是好意,虽然这是宋朝,但是不知为什么,却没有活字印刷术,所以这书的价格依然是居高不下。

    像宁采臣这类穷书生,能有几本常书,已是幸运。不然,也不会有古人借书读的典故了。

    这书无论是本身的价值,还是书本的价格,没有一定财力是置办不起的。特别是一些名家注解,更是可遇不可求。

    像现代,一本古文诗词,不仅有注解,连发生的时间,作者的境遇、大环境,甚至穿插上小故事。

    这在古代,是想都不要想。

    古代的书就是字。密密麻麻的字,连标点都没有,更不用说什么注解了。(最稳定,)

    名字注解,那是传承之作,是可以开馆授徒的绝学,都是密而不宣的东西。

    几十、上百文买来的书本,除了“书读百遍其意自见”,便可靠座师“传道授业解惑了”。

    “不了,我有亲人在钱塘,还要拜晤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那就儒士宴上见了。想必宁兄已有必胜的把握。”

    他哪来必胜的把握,他是要抓紧时间从头学起。若去了王复家,虽然从头看起,可以用“温故而知新”来解释,但是万一他要与自己探讨学问,岂不是露馅了?所以,是万万不能去的。

    不仅王复家不能去,就是读书人的家,都不能去。除非他已变成一个读书人。

    至于许仙?

    不用担心,以他从医来看,这小子显然读书不咋得。否则这学而优则仕的时代,没有不考下去的道理。更何况书上说他有白素贞相助,是更加没有不考的道理。更何况许仙现在还是个童生,童生是要“住校”的,想回家,除了座师批准,是绝无可能。

    拜师礼没有花钱。钱财充足的他,直接买上了十斤猪肉,十斤猪排。这猪排是满满带着肉那种,绝不是现代那种剔到骨头里那种。

    这古代的肉是真的吃不厌的。没有催肥激素,更加不会有瘦肉精的存在。最重要的是香。

    这一块猪肉一熟,其香气竟可从村头香到村尾。

    第一次吃时,还以为是香料,毕竟宋朝海贸之下,各种香料齐全。问了才知道,这肉本就是这味。长得久了,肉香便浓,只有幼仔,肉未长成,才会不香。一切都与时间有关。

    宁采臣明白了,就像这美酒,是醇的香。

    这两辈子加起来,才吃到这么好的肉,不多尝几次,都对不起这穿越。

    二十斤猪肉,以原宁采臣的体魄,是万万提不动的。没办法,只得又花上三文,雇了个夫力,帮他把肉送回去。

    二十斤猪肉都弄不动,书生的体魄实在是太弱了。宁采臣也就没了购物的兴致,早早往回赶去。

    “呜呜-”

    前方传来呜呜的哭声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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